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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律师视角切入执行代理

date:2020.08.22  time:14:01

2020年7月27日晚,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进行了民事执行业务的理论学习和实务研讨,由资深律师方潇主讲方潇律师是海浩所执行团队的精兵强将之一其从最新的司法解释规定的角度,对执行的理论构架进行了梳理、归纳、分类。故整理概要如下,以供律师同行交流和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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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行工作的司法解释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密集出台民事执行及相关跨界问题的司法解释,重要的包括民诉法司法解释、执行罚息若干问题规定、保全若干问题规定、财产调查若干问题规定、异议复议若干问题规定、追加变更若干问题规定、限制高消费若干问题规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若干问题规定、司法网拍若干问题规定、财产处置价若干问题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若干问题规定、执行和解若干问题规定、执行担保若干问题规定、执行款物发放若干问题规定等十数个司法解释、个案批复,對多年來執行工作理論指導和立法工作的不足作出起到了重要的補充作用。

二、执行实施和执行裁决

执行从其属性上可分为执行实施行为和执行裁决行为。区分执行实施行为和执行裁决行为的主要意义在于,执行程序中要求裁执分开,这对于参与执行实施和执行裁决的执行人员有区分,也有任职的要求,同时,对于执行实施和执行裁决的救济方式也是不同的,执行实施主要采取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拘留等)、申请纠正(限高等)予以救济,而执行裁决行为定然不能以执行异议进行救济,主要采取执行复议(对行为异议裁决不服的)、执行异议之诉(对原生效执行依据本身以外的标的物权属异议不服的)、再审(对原生效执行依据认定的执行标的物权属异议不服的)等方式予以救济。

这里特别强调的是,执行追加行为应当包括在执行裁决行为中。

三、执行查控和执行处分

执行实施行为从其属性上又可以分为执行查控行为和执行处分行为。区分执行查控和执行处分行为的目的在于异议是否中止该行为。依据民诉法227条对于标的物权属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以中止处分行为为原则,不中止为例外,该中止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一并延伸至异议起诉期间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但标的物权属异议不停止执行的查控行为。

常见的查控行为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搜查等,常见的处分行为包括:拍卖、变卖、以物抵债、参与分配等。这里特别强调执行迁出行为应当包括在执行处分行为中。

四、执行异议和执行复议

执行异议根据救济程序的设计不同,主要包括:行为异议、标的物权属异议、第三人到期债务履行异议、参与分配异议。区分执行异议和执行复议的意义在于,执行异议为执行复议(该复议非为拘留等部分执行实施行为不服的复议)的前置要件,且仅有对执行实施行为不服的,且经过异议裁决依然不服的,方能按照民诉法第225条的规定提起复议。

五、执行追加和执行变更

执行追加和执行变更是对生效法律文书的既判力的扩张行为,包括了十三种不同情形,需要进行认真分类,基于执行追加行为中的三类半情形采取执行异议之诉予以救济,其余按照执行复议程序救济。

六、其他

此次研讨中,主讲人还对于参与分配与破产的区别、参与分配的基本程序、参与分配的时间截止点、参与分配的程序异议和实体异议、参与分配中的0.2优先系数的计算、以物抵债的解封托管问题、第三人到期债权的执行分类处理、超标的查封的认定、裁定错误与行为错误的救济区别、执行顺序的错误、执行担保的认定、终本执行的否决与时间节点、刑事案件是否存在执行异议、租赁权的审查、动态查封静态查封现场查封登记查封、未查封即腾退、执行异议不予异议立案的救济、执行的后续救济特性、既判力的扩张,既判力与预决力的区别,执转破的股东追加问题、不予追加执行执行的特例以及执行协调等律师执业中关心的执行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


方潇律师简介

图片2.png执业证号:13301201610470013

职务: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册调解员、浙江省法学会财税法理事会理事。

执业经验:2016年执业以来,承接各类民商事一审、二审、再审、执行、行政、非诉等案件140余件,案涉标的额6亿余元。承办案件中,获支持率94%以上。

典型案例:1、代理申请再审人陈某珠、蒋某兴与被申请人丽水市某组织不当得利再审一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代理人的意见,依法撤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与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两级人民法院的错误生效判决,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2、代理被申请人董某东与申请再审人戴某琴等合同纠纷再审一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代理人的意见,依法驳回再审申请人的再审申请。3、代理被执行人戴某军与申请执行人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行为异议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主动撤回对被执行人的执行申请。4、代理九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商标权纠纷系列案,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业务范围:1、民商事再审、民商事申请抗诉案件。2、金融案件:服务单位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杭州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浣纱支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执行异议、复议、执行异议之诉、参与分配异议之诉。4、重大疑难民事、商事案件。

联系电话:18626861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