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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卓越金城塑机有限公司管理人工作进展(第二期)

date:2017.03.22  time:09:45

浙江卓越金城塑机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富阳法院)的指导下,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现向广大浙江卓越金城塑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公司)、富阳劲道物资有限公司债权人公告近期如下工作进展:

一、浙江卓越金城塑机有限公司(下称卓越公司)与富阳劲道物资有限公司(下称劲道公司)合并破产清算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月25日裁定富阳劲道物资有限公司(下称劲道公司)与浙江卓越金城塑机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同时确定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担任富阳劲道物资有限公司的管理人。

劲道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17年3月16日前,向浙江卓越金城塑机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分配的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需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行使权利。

(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文居街226号2楼205室;联系电话:0571-63338309、13282152260)

具体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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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近期工作情况

1.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为推动本次破产案件高效、顺利进行,管理人依照富阳法院指引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会议时间:2017年3月28日上午9:00

会议地点: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第1号审判庭(春秋北路2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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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富阳区人民法院位于春秋北路282号,债权人自银泰对面的西门进

(2)因场地原因,每个债权人仅限1位授权代表参加,参会者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参会的,请出具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议于8:30开始入场,因参会人员较多,请各债权人尽量于8:30之前签到,避免因排队签到导致无法及时参会;

(4)如有疑问,可咨询管理人13282152260。

2.截至2017年3月16日,管理人共计接待84家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金额为1.23亿余元。目前债权审查工作尚在全面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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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截至2017年3月21日,管理人审核确定职工债权2097853元(包括工资1915363元,劳务报酬109860元,工伤赔偿72630元)。对于生效法律文书认定的经济补偿金1601278元,因尚有个别问题需要核实及协调,待确认债权,现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