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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浩动态 | 海浩所开展《婚姻家庭纠纷17个案由及请求权基础》学习会

date:2022.02.09  time:16:42

  2022年1月19日下午,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开展了业务学习会。

  会议伊始,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陈建强律师首先对家事业务部成立情况、婚姻家事领域的业务前景等进行了简单介绍。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有许多引人注目的变化,陈建强律师为与会成员做了《婚姻家庭17案由及请求权基础》的专题分享。陈建强律师以新修订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婚姻家庭部分的17个案由为线索,梳理了每个案由下的请求权基础,并分享了办理各类案件的相关经验。

  资深律师陈彩利律师和刘兴红律师结合多年的执业经验,分享了自己在该领域的一些典型案例,并提醒年轻律师在办理婚姻家事案件时,为当事人争取权益的同时,也要注意妥善安抚当事人情绪,要注意用语的中立性和客观性,避免引起矛盾等。

  与会的资深律师和年轻律师也发表了各自在该领域的经验体会,大家对在实践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开展业务学习会


  《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以婚姻法、收养法为基础,在坚持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等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结合社会发展需要,修改完善了部分规定,并增加了新的规定。如,将受胁迫一方请求撤销婚姻的期间起算点由“自结婚登记之日起”改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不再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形;增加规定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进一步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增加离婚冷静期制度等。

  就诉讼案件而言,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抚养纠纷虽系不同案由,但在具体的业务承办过程中,要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和当事人的诉求,合理拟定诉讼请求,制定全方位的诉讼策略。

  业务学习会尾声时,陈建强律师进行了简单总结,同时表达了2022年将针对婚姻家事领域出现的社会热点展开专题研讨,并多次举办业务学习会。与会成员均收获颇丰,学习会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