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e:2019.01.29 time:10:40
2019年1月份,新年新气象,本所在上一年度取得亮丽成绩的基础上,接连收到众多好消息:
1 ·. 本所被列入“省级破产管理人”
日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浙高法(2018)218号”《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履职资料库管理人的通知》,根据各中院推荐以及其他因素综合考量,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增加25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进入省级管理人履职资料库。
本所有幸成为杭州地区的3家新晋省级管理人之一。这代表着各级法院对海浩所破产专业团队工作能力和水平的认可,也意味着新的一年,海浩所破产管理人业务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我们将继续坚持勤勉尽责,不断提高破产项目团队的专业化水平,打造“破产管理人业务”品牌。
2 ·. “海浩律所调解工作室”正式挂牌成立 为响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的精神,贯彻《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委托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细则》,海浩所申请设立了“海浩律师调解工作室”,组建了调解团队,承接人民法院、行政机关、行业组织移送,杭州双方当事人自行申请的调解案件。 根据规定,经调解工作室促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其效力,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
3 ·. 本所完成了新一届首席合伙人和主任的换届选举工作 2018年末,本所2018年度第四次高级合伙人会议推选刘国健律师和郑剑锋律师继续担任本所首席合伙人和主任,2019年1月,本所合伙人会议正式表决通过高伙会议的上述提名。同时,本次合伙人会议还通过了吸收张菲、兰孟杰、刘兴红和方潇四名律师为新晋合伙人的决议。
4 ·. 郑剑锋主任出席杭州市下城区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2019年1月15日至18日,本所郑剑锋主任作为下城区人大代表,出席了下城区人大第十五届三次会议,积极参政议政,为杭州市下城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法治建设建言献策。
5 ·. 组织海浩所2019年第一次业务学习 2019年1月21日,本所组织了以执业风险防范为主题的本年度第一次业务学习。由郑剑锋主任结合案例对《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进行了系统讲解。 会后又在沈永强副主任主持下召开了青年律师座谈会,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大家相互分享和交流了各自的执业经历,并就2019年如何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开拓新业务领域,以及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6 ·. 本所中标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2021年度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本所参与了“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2021年度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投标,并在来自全省的十几家律师事务所中脱颖而出,喜获中标。未来三年,本所将竭诚为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提供法律服务,我们共同期待未来的合作。
7 ·. 本所举行2018年度总结表彰会议 2019年1月26日,本所在美丽的乌镇旅游风景区举办了2018年年会暨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会议听取了郑剑锋主任所做的《2018年度总结报告》,并对本所评选出的本年度 “学习之星”、“业务新星”、“公益之星”、“文体之星”、“宣传之星”、“海浩之星(先进工作者)”等进行了表彰。 会议提出,2019年将迎来了海浩所的建所20周年,全所律师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广泛凝聚共识,同心协力,争取在2019年取得更好的成绩,争取海浩所更美好的明天。